章节目录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(2 / 2)

作品:《大汉帝国风云录

每匹仅值四千。又《居延汉简释文》卷二第51页:“马,五千三百。”这样的马价,同《九章算术》所举马价相近。该书卷八说:“问牛、马价各几何?答曰:马价五千四百五十四钱十一分钱之六,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。”这种四五千钱一匹的马,应是指劣马、老马而言的。

一般较好的耕马、车马的匹价,当在一万钱上下。《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》第175页云:“共平宣马直十千,令宣偿宗,宣立以□钱千六百付宗。”〔(465)229·2〕十千,即一万,当是一匹马的价。又《流沙坠简释文》卷二第12页有一简云:“言律曰:畜产相贼杀,参分偿和,令少仲出钱三千,及死马骨肉,付循请平。”这大约是一张判决书(汉代称为爰书)的一部分,意思是说:循的马被少仲的马给咬死了,循去告状,所以判决少仲出三分之一的马价三千钱给循请和。罗振玉考释说:“钱三千者,马价三分之一,则一马直九千。”又,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245简:“第廿三侯长赵备,责居延阳里常池马钱九千五百,移居延收责,重。”九千五百亦应是一匹马之价。以上数例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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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照片和释文均见《文物》1978年第1期。

匹价都在一万上下。

至于战马的价格,汉简中未见记载。仅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177简云:

又使从吏高等持书请安:听入马十匹贵九□三万三千,安又听广德姊

夫弘请为入马一匹贵千万贾故贵荳故。

这一简错脱甚多。前面说“马十匹贵九□三万三千”,应是十匹马的共值,但因缺文字数不清,无法判明所缺为何字。后“马一匹贵千万贾”,则是讲的一匹马的价格,但一马价格千万钱,殊属不可理解,疑“千”字为“十”字的误笔。如果这种推测不错,则一马值十万,比好的耕马、车马还要贵十倍以上,这种马当然是战马。

匹价十万,当是西汉时战马的平价。《汉书》卷十七《景武昭宣元成臣表》记载过这么一件事:“梁侯当千,太史四年,坐卖马一匹,价钱十五万,过平,臧(赃)五百以上,免。”这里的“臧五百以上”,是汉代的一个法律术语,是一个坐罪等次的量刑界限①。一匹马卖十五万,即因赃获罪免侯,那么实赃是多少呢?过平了多少呢?匹马的平价又是多少呢?我们知道,在梁侯当千免侯的二十多年前,即汉武帝元狩六年,出于对匈奴战争的需要,朝廷曾下令提高战马的平价,以鼓励养马。《汉书》卷六《武帝纪》说:“天下马少,平牝马匹二十万。”注引如淳曰:“贵平牝马价,欲使人竞畜马。”参考前面所引汉简中的战马价格,假定原先平价是匹十万,则是把战马的平价提高了一倍,不过这条法令似乎不久就废除了,否则梁侯当千卖马一匹才得价十五万,低于平价,不致因“过平”获罪。

第二,牛价。

上第二节所引侯长礼忠、[队灬]长徐宗的家产:

服牛二,六千。

用牛二,直五千。

就是说,牛一头,价在二三千钱。这种价格可以和《九章算术》中牛价相印证。该书卷七、卷八列举了三种牛价:

(1)牛价一千八百一十八钱十一分钱之二。

(2)牛价一千二百。

(3)牛价三千七百五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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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汉律中坐罪等次的名目,还有“臧二百五十以上”(见《汉书》卷七八

第二,帛价。

汉代中有数简记载了帛价,现由贱到贵列举如下:

(1)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2044简:

帛千九十匹三尺五寸大半寸,直钱卅五万四千二百。

折合匹价为三百二十四钱余。

(2)同上书第1583简:

出河内廿两帛八匹一丈三尺四寸大半寸,直二千九百七十八,给使吏一

人元凤三年正月尽九月积八月少半月奉。

匹价为三百五十七钱余。

(3)又同上书第2036简:

受六月余河内廿两帛 正月入三□二尺少半□,直万三千五十八。

此简缺文,据文意推断,前“□”当为“十”字。从相片图版上仔细辨认,释文中的“尺”字当为“匹”字之误释,如此,则后“□”亦当为“匹”字。经补正后原文应为“三十二匹少半匹,直万三千五十八。”折合匹价为四百零四钱。如果依《居延汉简甲编》释匹为尺,则匹价贵达一万六千余钱,说不通。

(4)又同上书第2428简:

侯史靳望 正月奉帛二匹直九百。

匹价四百五十钱。

(5)又同上书第973简:

二千八百六十二,赵丹所买帛六匹直。

匹价四百七十七钱。

可见帛的匹价一般为四五百钱。

汉简中有一简记有帛的匹价八百钱。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1149简云:“右庶士 :吏侯长十三人,禄用帛十八匹二尺一寸半,并万四千四百四十三。”折合匹价正好是八百钱。这应是比较特殊的情况。

第三,缣价。

至于缣绢之名贵品种练,则要贵达千余钱一匹。《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》第358页:

白练一匹,直千四百。〔(7)284、36〕

又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247简:

灭虏[队灬]戍卒梁国蒙东阳里公乘左咸自言责:故乐哉[队灬]长张中实

皂练一匹,直千二百,今中实见为甲渠令史。

又同上书第1064简:

十石以买练一匹,至十月中不试,□母房。

十石,大概是谷粟之类,当时河西一般粮价为石百余钱,匹练值十石,则亦为千余钱。

据此所述,大体上汉代的布价一般为匹二三百钱,帛四五百钱,缣六七百钱,素七八百钱,练则要千钱以上。

六 衣 著 价

两汉衣著,有一领值数百钱者,亦有值数千钱者,皆见于汉简。大抵绢帛皮毛之衣著值千余钱以至数千钱,布制衣著则仅值数百钱,甚至更贱。

又如《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》第380页:

第卅四卒吕[艹护]买布复袍一领,直四百;又从鄣卒李忠买皂布■。〔(152)

49、10〕

一领,直千四百五十□问□。

又《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》第369页:

贳买皂练复袍一领,直钱二千五百,今子算■。〔(55)69、1〕

这样的衣著价格与我们在上一节讨论的布帛价是一致的。汉人一般制单袍一领需料二丈,制复袍一领需料一匹(汉一尺长度约当市制0.69尺)。汉布价一般为一匹三四百钱,故布袍一领有值二三百钱者,有值四五百钱者。练价一般为一匹千钱以上,故练袍一领有值千余钱者,亦有值二千余钱者。

七 器 用 价

汉简中所见器物,不下数百十种,且以边塞屯戍用品居多,大部分又无价格记载。其中记有价格的一些器用,又因文献材料缺少,无法就同一种物品的价格进行比较研究。现只将部分器物的价格列举如下。

车价。

前第二节所举侯长礼忠的家产:

牛车二两,直四千。

轺车一乘,直万。

牛车为农具,制作粗糙简单,因此一辆仅值二千钱。此外还有每辆仅值千余钱者。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1964简:

凡五十八两,用钱七万九千七百一十四。

辆值一千三百七十四钱余。又同上书第1998简:

右八两,用钱万七百七十六。

辆值一千三百四十七钱。上二简未说明是什么器物,但以辆为计价单位,又每辆值一千三百余钱,因此可以断定其为牛车或简陋马车之车价。

轺车价格则要贵得多。《汉书》卷十二《平帝纪》云:“征天下通知逸经、古记、天文、历算、钟律、小学、史篇、本草及五经、论语、尔雅、孝经教授者,在所为驾一封轺传。”师古注:“以一马驾轺车而乘传。”所以轺车是一种较高级的人乘轿车,故其价为牛车之五倍以上。

刀价。

刀有用途、优劣之不同,故价格各异。《居延汉简甲编》第1374简:

刺马刀一,直七千。

以一刀之价竟贵达七千,可知其为宝刀,决非普通的刀价。《汉书》卷九十《杨仆传》说:“欲请蜀刀,问君价几何?对曰:率数百。”这是汉武帝“敕责”杨仆的诏书中的话,意思是说:你管武库,我问你蜀刀的价格,你竟只能答个大概,玩忽职守,错误严重。但蜀刀也是很名贵的器物,因此价数百钱,大体上是不错的。至于柴刀、菜刀和匠人用的刀,当然还要贱得多。

剑价。

剑为武器,一般的屯戍官吏的用剑,大致为每把数百钱。《居延汉简释文》卷三第16页:

剑一,直六百五十。

又同上书同卷第73页:

剑一,直七百。

至于宝剑的价格必然要比这贵得多。

弓价。

今有醇酒一斗,直钱五十;行酒一斗,直钱一十。

这里讲的是一般情况。

上引《劳动使者过界中费》云:

酒二石,直二百八十。(EJT21:6)

这也是一般价格。

据《汉书》卷七《昭帝纪》,有“酒升四钱”的记载。这里当为斗之误,因为汉人往往写斗为“升”,与“升”字极易相混。这里是说罢去酒的官卖后,酒价大贱,竟至斗四钱。

肉价,有肉种的不同,一般是数钱一斤。《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》第351页:

肉百斤,直七百。〔(584)〕

是什么肉未加说明,大概是牛、羊肉之类。上面我们讨论牲畜价时,推算当时羊一只数百钱,肉百斤至少得肥羊二只,故羊肉每斤七钱,和羊每只数百钱之价相合。

又《群书治要》卷四五引东汉崔寔《政论》,谈到了佣工的工价:“夫百里长吏,……一月之禄,得粟二十斛,钱二千。长吏虽欲崇约,犹当有从者一人,假令无奴,复当取客,客庸月一千。”这是一段为封建政权的爪牙叫穷的文字,所说佣工月价一千,当有所夸张,实际上不会有这么贵。所以上引汉简所载河西地区佣工月价,应是汉代的一般情况。

汉代政府有关于卒践更平价月二千的规定。《汉书》卷二九《沟洫志》云:“治河卒非受平贾者,为著外徭六月。”注引如淳曰:“律说,平贾一月,得钱二千。”又《史记》卷一○六《吴王濞传》:“卒践更,辄与平贾。”《正义》云:“贫者欲雇更钱者,次直者出钱雇之,月二千。”这里是说,汉代政府雇人治河,或民间雇人代服徭役,官府规定的平价是每月钱二千。这种官定的卒践更的平价,一定比民间的雇佣工价高出很多,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使雇主多出钱,以限制他们雇人代(避)役,使被雇者得到比一般佣工更高的工价,而愿作践更,从而起到鼓励人们服徭役的作用。同时,从《吴王濞传》看来,被雇人是很难得到政府规定的平价的,所以刘濞才用“辄与平贾”的手段来收买人心。因此月二千决不是民间佣工的平价,不能以此来否定汉简中月价四百至七百钱的一般的佣工工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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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毋苟先生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 回复水电工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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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水電工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 誌謝與請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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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水電工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 致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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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有夏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 我為多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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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color=#DC143C]按得之.水電兄.對不起.[/color][em24]

作者: 水電工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 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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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謝您!為何說對不起呢?

作者: 渡渡鸟 发表于: 星期四 八月 26, 2004 7:16 pm 文章主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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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来是徐扬杰先生啊,此文发表在《中华文史论丛》中。《中国家族制度史》超星中有。